臺北市114年無形文化資產審議會第1次會議議程
一、 本會開放議案相關人員列席旁聽,欲旁聽人員請於114年9月15日中午12時前向承辦科登記,承辦人曹小姐,電子信箱:Xu6202@gov.taipei;電話:02-27208889/1999轉3551;傳真號碼:02-2725-2676。 二、 欲陳述意見之人員: (一)出席審議會現場發言:本審議會開放列席,請至市府大樓2樓N207旁聽室向工作人員登記發言。請依照各案預定議程時間提前20至30分鐘到達會議室,審議案唱名前停止登記。 (二)每人發言時間以3分鐘為限,並務必填寫意見表,以供作會議紀錄(每一審查各案請選派一位代表發言),為利會議時效,如屬同團體請推派代表發言,並請先行整併意見。 (三)以書面意見方式表達意見:請於114年9月15日中午12時前提供電子檔或傳真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承辦人曹小姐,電子信箱:Xu6202@gov.taipei;電話:02-27208889/1999轉3551;傳真號碼:02-2725-2676。 三、 為維護參與會議人員健康安全,現場與會者,請自備口罩並全程配戴,倘有體溫超過攝氏37.5度或上呼吸道症狀者,請改以書面方式辦理。 四、 各與會出席者請確實遵守「臺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會旁聽要點」,尊重議程及會議秩序。 五、 為落實推動無紙化環保政策及電子化政府的目標,本次會議提供台北通掃碼簽到,請於會前下載「台北通 TaipeiPASS」APP,並完成會員註冊,如有問題可撥打服務專線02-27208889分機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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