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福門遭塗抹,觸犯「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文建會表示譴責
- 發布日期:98-05-26
景福門遭塗抹,觸犯「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文建會表示譴責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新聞稿 針對三名民意代表以白漆塗掉景福門圖案的行為,文建會於5月26日下午緊急現地勘查,認為相關議員的行為已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規定,應予譴責,台北市政府將本案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決定應予支持。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莊瑞雄、黃向群、劉耀仁等人,於26日上午用白漆塗掉景福門黨徽,涉嫌毀損古蹟。景福門上之黨徽係在民國87年認定為古蹟時已附著於上,其應保存或應銷除,依文資法規定須由專家審議決定。三議員之行為已明顯觸犯文資法規定,其身為民意代表而知法犯法,實不可取,應予譴責。對於台北市政府移送司法機關的決定,文建會將予支持與尊重。至於在古蹟上塗抹油漆的行為是否造成古蹟毀損,應由司法機關來判斷。 文建會感謝各界對於國定古蹟臺北府城的關心與建議,但古蹟的保存維護必須依循文資法的規定辦理,文建會把古蹟審議委員會專案小組現勘的意見,併同台北市政府預定27日召開的公聽會所作建議,提供該會審議委員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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