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局「115-2期藝響空間申請」案申請結果一案文化局說明
- 發布日期:115-07-13
有關本局「115-2期藝響空間」申請結果,文化局感謝各藝文團隊長期投入創作,也理解未獲選團隊的心情與期待。 本局「藝響空間」政策係以扶植藝文團隊、育成藝文人才及活化市有閒置空間為目標,希望透過提供創作及辦公空間,減輕藝文工作者租金負擔,讓團隊能持續深耕臺北、投入藝術創作,並將創作成果回饋市民。 本期藝響空間開放申請後,眾多藝文團隊踴躍申請,達112件申請案,共評審出計18組獲選團隊,可提供之空間數量極為有限,無法滿足所有團隊需求。文化局係依申請須知規定,邀請5位外聘專家學者(表演藝術類3位、視覺藝術類2位)及2位局內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就各申請案件依據申請計畫內容、團隊營運及空間使用規劃等評分項目進行專業審查,並依總分排序決定進駐及遞補名單,以維持審查機制的公平、公正與專業,文化局尊重審查委員基於專業所作成之審查結果。 此外,為促進公共資源合理流動,文化局已自115年第1期起修正申請規定,明定使用單位於使用期限屆滿或已達續約次數後,不得再次申請藝響空間,以提供更多不同藝文團隊獲得支持與進駐機會;惟考量法規安定性,未溯及適用於修正前已完成簽約之進駐團隊。 文化局理解目前藝文創作空間仍有相當需求,未來也將持續盤點市府可活化利用之公有空間,評估納入藝響空間或其他藝文支持措施的可行性,持續擴充藝文團隊可使用的創作及辦公資源,提供更多元的支持管道,以扶植更多藝文團隊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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