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潮臺北TRENDY TAIPEI-Music X Innovation」小巨蛋演唱會節目遴選計畫提案第2次公告
- 發布日期:115-01-02
二、徵求具備演唱會策劃經驗的公司、法人或團體提案,提案內容需符合活動品牌定位,並邀請至少一組亞洲國家的知名歌手或團體參與演出。
三、提案需於115年1月19日前提交,包含計畫書、申請總表、證明文件及過往演唱會實績等資料。
四、獲選單位需與文化局簽訂契約,並遵守相關規定,文化局保留變更或終止遴選作業之權利。」
壹、 計畫緣起與目的 為打造嶄新臺北城市品牌,以流行音樂文化產業,連結城市發展及觀光,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下稱本局)辦理「潮臺北TRENDY TAIPEI-Music X Innovation」,透過演唱會經濟、產業論壇及城市行動共融之能量,運用公私協力串聯民間資源發揮加乘效益,以城市行銷為核心,推動產業脈動,提升臺北國際能見度,展現城市文化獨特性。 本計畫為配合「潮臺北TRENDY TAIPEI-Music X Innovation」,遴選售票音樂節形式之演唱會節目,促進本市演唱會經濟,並透過與國際流行音樂文化產業的跨域合作,實質促進本市流行音樂產業交流對話,型塑臺北作為亞洲區域音樂文化重鎮的形象。 貳、 計畫內容 一、時間:115年9月4日至6日(星期五至星期日) 本局保留含進撤場時間為115年8月31日至9月7日。 二、地點:臺北小巨蛋(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2號) 場地相關資訊可至臺北小巨蛋官網查詢(https://www.arena.taipei) 三、工作項目: 使用臺北小巨蛋策劃執行至少1日售票形式演唱會。 演出節目應符合「潮臺北TRENDY TAIPEI-Music X Innovation」品牌定位,展現流行音樂文化之多元化與國際性,與國際音樂節交流或策略聯盟者尤佳,載明潮臺北(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為合作單位,本局並可行銷本演唱會為「潮臺北TRENDY TAIPEI-Music X Innovation」之合作活動。 演唱會演出請邀請1組或以上之亞洲國家,具票房實力及未來發展潛力的知名、代表性歌手或團體,真人或虛擬皆不限。…(詳情請⾒附件) 參、 遴選提案 一、提案資格: 具有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法人、團體。 具有策劃執行演唱會相關經驗或實績者,並曾辦理過國內外場地座位5,000人以上之大型演唱會,應檢附佐證資料(如活動名稱、人數、辦理場地、活動照片等相關資料)。 二、提案收件時間:自上網公告日起至115年1月19日(星期一)止。 三、提案檢附資料: (一)計畫書 1. 理念、實施策略及執行方法(含實名制之辦理方式)、預計經費。 2. 執行預期成效及績效衡量指標(KPI)。 3. 執行單位簡介與組織架構、實績。 4.宣傳計畫。 5.促進本市流行音樂產業交流或創新之專業服務。 6.其他加值服務(無則免) (二)「潮臺北TRENDY TAIPEI-Music X Innovation」小巨蛋演唱會節目選計畫申請總表。 (三)負責人及立案證明文件影本。 (四)演出團隊合作證明相關文件。 (五)檢附曾辦理過國內外票房5,000人以上之大型演唱會之證資料。(如活動名稱、人數、辦理場地、活動照片等相關資料) 四、收件方式: 紙本申請 申請資料請依序排列「潮臺北TRENDY TAIPEI-Music X Innovation」小巨蛋演唱會節目遴選計畫申請總表1份及計畫書12 份(正本2份,副本10份)。…(詳情請⾒附件) 肆、 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案提案計畫書應取得合法版權,絕未侵害任何第三者之著作權利,否則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二、獲選單位需與本局簽定「潮臺北TRENDY TAIPEI-Music X Innovation」小巨蛋演唱會節目遴選案契約書,並依「臺北小巨蛋主場館租用管理要點」繳交相關保證金。 三、獲選單位向本局以外之單位申請補助或對外募款時,應主動列出或公布。 四、本局保有變更或終止遴選作業之權利及最終解釋權。 伍、 附件說明: 附件1:「潮臺北TRENDY TAIPEI-Music X Innovation」小巨蛋演唱會節目遴選計畫申請總表及申請資料 附件2:「潮臺北TRENDY TAIPEI-Music X Innovation」活動規劃簡介 附件3:「2026潮臺北TRENDY TAIPEI-Music X Innovation」小巨蛋演唱會契約(稿)

![我的E政府 [另開新視窗]](/images/egov.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