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108文化局推動性別主流化總計劃
壹、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一)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其組成如下(詳後附名單):
1、召集人:鍾永豐
2、委員:
A.府外委員:黃馨慧、葉德蘭、范雲共三位。
B.本局所有科室主管擔任委員,科室主管之職務代理人為委員。
C.性別議題聯絡人:由本局5位相關業務基層主管以上擔任,並符合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
3、本局全體委員符合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
(二)任務:
1、賡續落實性別主流化各項工具,並提升推動品質及擴大成效,包括協助訂定本機關性別主流 化各年度實施計畫、提供本機關人員性別意識培課程之建議、協助增修性別統計項目及指標、協助本機關業務研析性別分析、審查性別影響評估及性別預算等。
2、協助各科室發掘業務與性別平等之關係,將性別平等概念融入業務中落實,包括督導各科室除應用性別主流化工具外,應發展將性別觀點與業務職掌充分結合之具體措施、方案或計畫。
3、各科室性別主流化各項工具表單、與性別平等相關之專題、研究、成果、具體措施、方案或計畫等應經性別平等專案小組討論。
4、各科室與性別平等相關之重要新聞發佈及文宣可諮詢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5、推動其他性別平等促進事宜。
(三)運作方式:
由本局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召集人召開會議,就前開任務安排議程,報告或討論議案為主。每次開會須有2 位以上府外委員,且委員出席人數佔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始為有效會議。每年至少召開會議3 次,規畫於每年2-3月、5-6月及10-11月召開。
貳、性別意識培力
(一)105至106年辦理內容:
1、本機關一般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均須完成2小時性別主流化訓練:性別主流化概念、性別主 流化六大工具、CEDAW公約落實與推動、性別議題等,課程可分為基礎課程及進階課程,基礎課程之目標在使職員具備性別主流化之基本概念;進階課程之目標在使性別主流化之理念、目標與操作架構與業務工作相結合,曾參加基礎班期之人員,得施以進階課程。
2、本機關主管人員每人每年均須完成2小時性別主流化訓練:培力主管之性別素養、性別意識觀、性別議題政策規劃及性別主流化與國際競爭力關聯等。
3、本機關各性別議題聯絡人及辦理性別平等業務相關人員每人每年均須完成18小時課程訓練:性別主流化相關課程、工具運用、實際案例討論、性別議題聯絡人及業務相關人員聯繫會報、工作坊等,其中1天以上應屬進階課程。
(二)107至108年辦理內容因應行政院「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教育訓練及成效評核實施計畫,並提升本機關同仁性別意識,辦理內容略有調整如下:
1、本機關一般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均須完成3小時性別主流化訓練:培訓課程以CEDAW為原則,包括法律平等與實質平等、直接與間接歧視、暫行特別措施(含案例);課程進行方式以講師授課方式進行,亦鼓勵部分時數以案例進行分組討論,提升運用CEDAW於研擬計畫案、法案及業務推動之能力。
2、本機關主管人員每人每年均須完成3小時性別主流化訓練:培訓課程以CEDAW為原則,以工作坊、座談、研討方式進行培訓,針對各科室主管人員、簡任以上人員就主管業務與CEDAW之關聯性,進行討論或情境案例分組討論,深入探討如何改善或避免性別歧視觀念,融入相關業務規劃。
3、本機關性別議題聯絡人及辦理性別平等業務相關人員每人每年均須完成18小時課程訓練:性別主流化相關課程、工具運用、實際案例討論、性別議題聯絡人及業務相關人員聯繫會報、工作坊等,亦以CEDAW為原則,其中1天以上應屬進階課程。
(三)辦理單位:人事室。
(四)本府評核基準為:106-108年3年內受訓涵蓋率至少達50% (含實體、數位課程,每人至少3小時)。實體課程需符合本計畫訓練內容,不含CEDAW概論課程,且性平考核時將依機關人數規模計算,至少達「15%且至少2,000人」之標準。
參、性別統計及分析
(一)任務:
編製本機關性別統計指標項目並按年檢討修訂。
善用性別統計撰擬分析,據以制定政策或調整、改善業務。
建置本機關性別統計及分析專區網頁。
(二)辦理內容及單位:
編製本機關性別統計指標項目並按年檢討修訂:會計室。
編製本機關構性別統計資料:會計室。
每年應就本機關業務撰擬統計分析專題2篇,可自行撰擬或以委託、補助研究案辦理,或納入委託、補助研究案內以性別統計分析專章辦理;後續並應提送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專題報告並研析參採據以制定政策或調整、改善業務:本局各科室及附屬機關,撰寫分工如下:
(1) 105年:文創發展科、藝術發展科各撰提一篇。
(2) 106年:文化產科、文化資源科各撰提一篇。
(3) 107年:文化建設科、附屬機關(另開會討論)各撰提一篇。
(4) 108年:附屬機關(另開會討論)撰提二篇。
建置臺北市性別統計專區網頁:會計室。
肆、性別影響評估
辦理內容:
研擬本市自治條例制定案及修正案、公共工程中程計畫及重大施政計畫時,應蒐集相關性別統計,諮詢性別平等專家學者,填寫性別影響評估表,送請本局性別平等專案小組或府外委員進行程序參與,並於參採建議酌作修正後,送各主責單位審核及管制。
主責管考單位:
自治條例性別影響評估機制:秘書室法制專員。
公共工程中程計畫性別影響評估機制:秘書室事務股。
重大施政計畫性別影響評估機制:秘書室文書股。
伍、性別預算
(一)由本府主計處統籌辦理,本局依循執行。
(二)後續配合主計處之修訂機制施行。
陸、推展性別平等工作策略及具體措施
一、辦理科室及規範:本機關構依組別每年至少辦理5類,總計至少6項辦理類別及項目如下:
二、推展性別平等工作策略及具體措施類別及項目
(一)規劃辦理促進性別平等之政策、措施、方案或計畫
1、依轄內社經發展狀況與不同性別人口需求主動規劃辦理促進性別平等之政策、措施、方案、計畫等。
2、針對重要性別平等議題,主動規劃推動具體措施。
3、主動規劃與推動相較於現行法令更加友善之性別平等措施。
4、依節日規劃與性別平等相關之專題活動或方案,例如兒童節、婦女節、社工日、母親節、護理師節、國際反恐同日、父親節、臺灣女孩日等。
5、其他促進性別平等之政策、措施、方案或計畫
(二)積極運用與結合資源拓展性別平等業務,鼓勵、督導區公所、所屬機關、民間組織(如人民團
體、基金會、機構等)與企業推動性別平等
1、納入區公所及所屬機關為一級機關構性別主流化計畫實施對象。
2、鼓勵、督導區公所及所屬機關訂頒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3、鼓勵、委託、合作或補助區公所、所屬機關、民間組織與企業訂定、辦理或推動性別平等計畫、方案或措施。
4、於各類補助、獎勵、徵選、評鑑及考核區公所、所屬機關、民間組織與企業之計畫或方案等,納入對象若有推動性別平等之事項得以加額補助、優先補助、加分等積極獎勵作為。
(三)辦理活動融入性別平等概念或性別友善設計
1、於活動主題融入性別平等概念。
2、於活動內容納入性別平等專題活動。
3、於活動宣導時併同宣導性別平等概念,宜與活動相關為佳,盡量避免僅有口號宣導。
4、辦理活動時優先考量設有性別友善設施設備之場地。
5、規劃性別友善專區提供服務。
6、於活動場地設置各項性別友善設施設備,如友善育嬰設施、哺集乳室、衡平廁所性別比例、性別友善廁所、臨托服務等
(四)依業務屬性自編性別平等教材或案例
1、針對與機關構業務相關專業人員研發具性別平等意識或CEDAW 概念之教材或案例,如社工、托育人員、警察、消防員、護理師、照顧服務員等。
2、針對機關構業務研發一般具性別平等意識或CEDAW 概念之教材或案例彙編等。
3、性平辦得針對本項編列年度預算作為辦理機關構之獎勵。
(五)市民性別平等及 CEDAW 宣導
1、提供多元宣導方式:含平面、網頁、廣播、影音、座談會、說明會、記者會、活動、性別意識培力課程等。
2、擴大宣導涵蓋範圍及對象:含屬學校教師學生、民間組織(如人民團體、基金會、機構等)、企業、里長、一般民眾等。
3、自製具性別平等意識或CEDAW 概念之宣導文宣:須有具體宣導內容。
(六)所屬府層級或一級機關構任務編組委員會及公務人員考績甄審委員會符合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情形。
1、所屬府層級任務編組委員會均符合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
2、所屬一級機關構任務編組委員會均符合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
3、所屬府層級或一級機關構公務人員考績甄審委員會均符合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
柒、計畫擬訂及成效評估
一、辦理內容:
(一)擬訂落實性別主流化暨推動性別平等業務計畫。
(二)每年須完成成果報告並提報各該性別平等機制通過並上網公告。
(三)應設置性別平等或性別主流化專區網頁。
二、辦理單位:本機關各科室:應就各該機關構辦理計畫、成果報告及專區網頁。
捌、本計畫獎懲措施由統籌規劃及管考單位研擬執行。
玖、經費來源:由本機關構編列納入年度預算。
拾、本計畫執行期間滾動修正,並經本機關性平小組通過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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