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114年度補助「臺北市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申請案,於113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間公開受理,以郵戳為憑,共計收件15案(含傳統表演藝術類11案、傳統工藝類3案及民俗類1案)。併於114年1月9日經由「臺北市無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進行補助審查會議,審查結果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