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澎湖縣街頭藝人藝文展演活動實施要點
一、澎湖縣政府為提倡街頭藝人展演風氣,落實藝文融入澎湖縣民眾生活,豐富公共空間人文風貌,爰擬具「澎湖縣政府街頭藝人藝文展演活動實施要點」,其要點內容請參閱附件。
二、本活動實施要點自109年6月30日起生效。
一、澎湖縣政府為提倡街頭藝人展演風氣,落實藝文融入澎湖縣民眾生活,豐富公共空間人文風貌,爰擬具「澎湖縣政府街頭藝人藝文展演活動實施要點」,其要點內容請參閱附件。
二、本活動實施要點自109年6月30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