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111年度辦理「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專案徵件
- 上版日期:110-11-08
一、為鼓勵臺灣與東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文化部新頒「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規劃執行要點九(一)「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自即日起徵件至110年12月24日止(郵戳為憑)。
二、補助要點、申請表件及詳細公告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獎補助條款」專區(https://reurl.cc/jgQ6kD)查詢下載。
聯絡窗口: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陳小姐,電話:02- 8512-6718,電郵信箱:yuhsuan514@m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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