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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114年度推展家庭教育獎勵實施計畫

  • 上版日期:114-03-12

一、為表揚本市積極推動家庭教育工作之團體,鼓勵工作士氣提升服務效能,凡於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期間推展家庭教育工作有具體事蹟且著有績效者,均可提出申請。


二、請詳閱旨揭獎勵計畫後,有意願者請依申請表格式填列並 準備相關佐證資料(以雙面印刷合計80頁為限),即日起 至114年5月9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將相關資料函 送至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地址:100025 臺北市中正區仁 愛路1段17號6樓,收件人:曾博彥先生,電話:02- 25419690分機605),並同步將甄選資料電子檔Email至 ak0529@gov.taipei。為利審查作業,逾期恕不受理;獲獎者將另行公告。

 

三、旨揭計畫榮獲特優者可獲得獎勵金新臺幣5萬元,優等者可 獲得獎勵金新臺幣3萬元,獎勵金可用於外埠或本市內家庭教育參訪交流、辦理家庭教育課程活動、相關教學研究 (含教材教具、聘請講師、科技媒體運用)等事項。 


四、於112及113年度榮獲「特優獎」之團體,於115及116年得以再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