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文化局受理「112年下半年演藝活動申請」,自112年2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
- 上版日期:112-02-01
一、依據彰化縣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一)場地:員林演藝廳表演廳、員林演藝廳小劇場及南北管音樂戲曲館表演廳。 (二)檔期:112年7月至12月(及113年1月至6月巡演之大型演出節目)。 三、收件日期:自112年2月1日0時起至112年2月28日23時59分止開放受理。 (一)線上申請:一律採線上申請(2月1日於員林演藝廳官網開放報名專區)。 (二)紙本資料:線上申請送出後,申請單位應於前述受理期間內檢送紙本演藝活動計畫書1份( A4直式橫書),可郵寄或親送至員林演藝廳服務台,以郵戳或彰化縣文化局收文登錄日期為憑,逾期或提前均不予受理(地址:510005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99號)。 四、檢附彰化縣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及送件表單各1份,或至彰化縣文化局員林演藝廳網站/公告資訊/演藝活動申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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