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112年推動民主大道藝文表演實施計畫,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26日止受理申請。
- 上版日期:111-10-05
一、申請資格: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現代戲劇或其他表演藝術,且依我國法令核准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民間團體或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自然人。 二、演出時間:112年2月至12月週六、日或連續假期,依季候變化開演時間除每年6月至9月為下午5時外,其餘月份為下午4時,演出時間至少60分鐘,一日以一場次為原則。 三、演出地點:中正紀念堂民主大道。 四、演出費用:核給新臺幣2萬元以上,至多15萬元。 五、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1年10月26日止。請於申請截止日(10/26)23:59前(以申請者電子郵件顯示之寄件時間為準),依序檢具申請文件 (整合為 1份pdf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 f1134@ms.cksm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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