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110年度補助藝術下鄉推廣演出團體及個人演出甄選補助案
- 上版日期:109-12-15
一、受理申請110年2月至12月於雲林縣政府辦理之藝術下鄉推廣之各類型表演藝術活動,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月15止(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表件請至https://content.yunlin.gov.tw/,網頁→便民服務→表演藝術科→雲林縣政府110年度補助藝術下鄉推廣演出團體及個人演出甄選補助案申請審查須知),請依格式填寫附表相關文件,並寄至本府文化觀光處表演藝術科(地址:64054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310號)。
三、相關疑問請洽承辦人王小姐(電話:05-5523165)或黃先生(電話:05-5523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