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辦理112年「雲林縣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計畫」。
- 上版日期:112-02-16
一、符合本案獎勵資格,欲參加徵選者,請依規定於即日起至112年3月3日止,將申請計畫書1式6份,逕送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310號)參加徵選。 二、相關表件,請逕至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網頁/便民服務/表演藝術科下載。(https://content.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1156&s=404758)
一、符合本案獎勵資格,欲參加徵選者,請依規定於即日起至112年3月3日止,將申請計畫書1式6份,逕送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310號)參加徵選。 二、相關表件,請逕至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網頁/便民服務/表演藝術科下載。(https://content.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1156&s=404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