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
- 上版日期:110-05-07
一、推薦相關事宜,請詳閱實施要點及相關表件。
二、應附資料請於110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免備文逕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並將表件word檔寄至edu_ace.28@mail.taipei.gov.tw。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相關表件亦可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網站(https://depart.moe.edu.tw/ed2400/)電子佈告欄下載。
一、推薦相關事宜,請詳閱實施要點及相關表件。
二、應附資料請於110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免備文逕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並將表件word檔寄至edu_ace.28@mail.taipei.gov.tw。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相關表件亦可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網站(https://depart.moe.edu.tw/ed2400/)電子佈告欄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