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辦理「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演藝廳演出推廣計畫」,歡迎民眾、本市演藝團體申請。
- 上版日期:111-06-16
一、計畫目的
為拓展中正紀念堂場域藝文新氣息,提供民眾藝文參與,鼓勵表演團體耕耘觀眾人口,透過計畫公開徵求團隊於本處演藝廳演出,提供優惠措施,共創優質的表演藝術環境。
二、申請資格
從事舞蹈、戲劇、音樂、民俗技藝或其他表演藝術活動,且依我國法令核准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民間團體或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居留證之自然人。
三、申請條件:(以下擇一) (一) 同次申請演出至少4場次。 (二) 線上演出至少1場次。
四、其他請至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官網/場地使用申請/租借預約/演藝廳/申請或電洽詢問演藝廳檔期(本案聯絡電話:02-23431100分機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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