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資格:
(申請須知及表格請上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https://www.culture.gov.taipei/
「補助/申請案件」→「各項申辦」→「捷運文化海報框」參閱及下載)
1. 經政府立案之國內藝文團體(係指藝文團體、藝文相關法人組織及文博館所)。
2. 主辦或與民間合作辦理藝文活動之政府機關。
3. 發行國產電影片之電影發行公司。
二、 海報送達地點及審查機制:
1.申請張貼之海報請送至以下單位
好視音活動整合有限公司 王恆傑先生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649-9號7樓 AA111
電話:02-2689-0101(王先生)。
2.審查機制:審查機制除依照上開之申請資格規範外,該表演地應於本市進行演出,並應符合相關尺寸等規定,詳細請參考「申請須知」。
三、 張貼地點數量:
文化海報張貼目前提供捷運板南線上龍山寺站(33個)、西門站(134個)、忠孝復興站(48個)、忠孝敦化站(51個)、國父紀念館站(37個)、市政府站(40個)共6站343個海報框提供申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