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第25、26條規定。 二、第一次甄審委員會召開時間:110年1月29日 三、第二次甄審委員會召開時間:110年11月1日 四、第三次甄審委員會召開時間:111年6月24日 五、本案綜合評審甄審結果: 本案採序位法,出席甄審委員評分加總後之平均分數達75分者,且出席甄審委員過半數評分達75分者,視為達甄審標準。 序位為1(序位總和合計值最低)為: 元宇宙合作聯盟(授權代表人:衛山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評定為本案最優申請人。 六、本案第3次甄審會議紀錄:詳如附。 若須本案進一步詳細資訊,請至文化局網站下載(網址: https://culture.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3BB789D6601362EF&sms=BB21AFB10C96AB34&s=974A6B4D2F75B3BF),亦可電洽 (文化局呂小姐電話:02-27208889/1999分機3659 或寰宇國際財務顧問有限公司 連千瑩小姐,電話:02-7712-9958 )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