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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古蹟所在街廓毗鄰其他營建工程,是否涉及文資法第34條有破壞古蹟之完整、遮蓋其外貌或阻塞其觀覽通道之虞,通案處理程序說明

  • 發布日期:108-12-28

依文化部108年11月18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083012385號釋函略以:「…主管機關於收受後,宜就該營建工程或開發行為是否涉有《文資法》第34條第1項規定,本權責予以審認…」爰此,有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涉及兩階段作業,前階段為主管機關確認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有無破壞古蹟之完整,遮蓋其外貌或阻塞其觀覽通道之虞;後階段為如確定涉有相關疑慮之工程或開發行為進行前,應經主管機關召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始得為之。
 

台北市文化局通案歷來皆業依文化部前揭釋函原則處理。有關「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地下通廊連通口新建工程」是否涉有破壞古蹟之完整,遮蓋其外貌或阻塞其觀覽通道之虞,前階段本局業於12月26日下午邀集文資委員召開現勘會議,出席4位委員皆一致認為該工程未涉有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4條所列有破壞古蹟之完整,遮蓋其外貌或阻塞其觀覽通道之虞。
 

對於專家學者現勘未涉有文資法第34條之案件,後續將會勘結果提大會報告;其他例如文化部所屬國定古蹟「恆春古城」西門旁恆春鎮城西段35、36地號增建案亦有送文化部採以報告案之相關案例等。
 

此外,若委員現勘認為有涉文資法第34條有破壞古蹟之完整,遮蓋其外貌或阻塞其觀覽通道之虞之相關案件,採以審議案方式處理。於工程或開發行為進行前,應經主管機關召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始得為之,相關案例如市定古蹟「芝山岩惠濟宮」設置無障礙電梯、市定古蹟「台北工業學校紅樓」、歷史建築「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一大川堂』」旁璞樓暨紀念鐘樓新建工程等案例。
 

綜上,台北市文化局就古蹟所在鄰近街廓其他營建工程是否涉及文資法第34條案件,經文資委員專案小組現場勘查,如無涉文資法第34條遮掩外貌及阻礙通道之虞,後續將會勘結論以報告案進行確認;如會勘結論涉有文資法第34條遮掩外貌及阻礙通道之虞相關案件,相關機關並須迴避並以審議案實質討論。臺北市政府相關文資會會議議程資料均公告於網路資訊https://reurl.cc/oDo8jg,會議全程並將網路直播,文化局將與關心本市文化資產保存的市民一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