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會議通過張大千園邸、興福庄建塚紀念碑指定古蹟
- 發布日期:97-08-19
市政會議八月十九日通過文化局提案,指定國畫大師張大千故居--摩耶精舍(張大千園邸)、「興福庄建塚紀念碑」為市定古蹟。位於景美19號公園內的「興福庄建塚紀念碑」,不僅見證臺北市空間更迭變遷,亦為日據時期集資募款闢建喪葬用地之見證;位於外雙溪的摩耶精舍(張大千園邸),庭園內各處居所環境都是張大千先生的美學實踐,見證大千先生在藝術上的造詣與成就。累計台北市古蹟數量已達一四四處。 目前整個園邸由國立故宮博物院負責管理維護,並以張大千先生紀念館開放民眾參觀。摩耶精舍一樓會客廳陳設典雅大方,牆上懸有民國71年所得中正勳章,以及和中西兩大畫家溥心畬、畢卡索的合照。緊鄰會客廳的是大畫室,先生蠟像正揮毫作畫,栩栩如生。四壁懸掛張大千的舊照片等,壁上掛鐘停格在上午八時十五分,是為紀念張大千辭世的時刻設定。 位於文山區興隆路二段景美19號公園內的「興福庄建塚紀念碑」,約建於1929年,為紀念當時有心人士集資購興福庄與大直庄兩地之三十餘甲地,供萬華、古亭地區窮苦人家安葬之用而建。此日據昭和期間所闢之民眾墓塚地,在公墓拆遷後做為公園使用。建塚建念碑現址保存,不僅見證臺北市空間更迭變遷,亦為當時集資募款闢建之見證。
摩耶精舍(張大千園邸)係由國立故宮博物院向台北市文化局提出申請的文資鑑定案。文化局表示,五年前故宮博物院就曾提出申請,但因當時涉及圍牆訴訟爭議暫緩審議,直到去年圍牆訴訟獲得解決後,再度提出申請。
摩耶精舍深具人文、歷史、文化價值,庭園內各處居所環境都是張大千先生的美學實踐;大千先生在藝術上的造詣與成就,深受國際肯定,其崇高的地位,就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角度來看,不僅具有保存價值,更有里程碑的意義,所以通過指定摩耶精舍(張大千園邸)為古蹟。
張大千先生於民國65年於外雙溪購地興建摩耶精舍,民國67年遷入居住;民國72年大千先生辭世後家屬將其捐贈給政府。佔地587坪,位於外雙溪溪水雙分之處的摩耶精舍,園邸為張大千親自設計興造的四合院建築,搭配中國式庭園,園中花木、小橋流水、曲徑通幽,故居整體風貌完整紀錄大千先生晚年家居生活,庭園的梅丘更是張大千長眠之處。
建塚建念碑為典型日式建碑形式,其位置位於山陵線上,遠觀之地景相當突出。方形的紀念碑造型完整優美,碑頂為一塊自然石,下方曲面向外凸出,結構良好,碑身四面崁入觀音山石碑,碑文雕刻頗深,具有時代性及藝術價值。
清晰的碑文,詳細記載社會各界捐款購地建置大直、興福二庄公墓之經過及捐款人、商號之姓名,其中不乏著名社會賢達,如辜顯榮、陳天來、林柏壽、許丙等。從碑文及捐提者姓名中可以看出募建過程與當時社會具有熱心公益者群像,極具歷史意義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