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西門町行人徒步區暨西門紅樓廣場街頭藝人登記管理規範」即日起至98年10月31日,進入第二階段試辦!

  • 發布日期:98-07-23

文化局局訂定「西門町行人徒步區街頭藝人登記管理辦法」,委由臺北市文化基金會西門紅樓管理,自98年5月1日起公告,於5月11日起受理登記,並進行試辦,第一階段為期兩個月於7月11日屆滿。即日起至10月31日,進入第二階段試辦、為期約三個半月,並納入西門紅樓外圍廣場等新設展演點,修訂為「西門町行人徒步區暨西門紅樓廣場街頭藝人登記管理規範」、如附件一。 經第一階段試辦期後,西門町行人徒步區可供街頭藝人登記使用的24個展演點、略加調整,新增(2)西門紅樓外圍廣場、(3)捷運西門站六號出口後側廣場,及(4)漢中街路段(成都、峨眉街間)三點,刪除原有之(2)漢中、峨眉街口及(3)、(4)漢中街路段(峨眉街、武昌街間),仍維持24個展演點(詳附件二示意圖)。 修訂後的管理規範除針對街頭藝人的登記次數、時段有所限制,對於預約登記後取消、展演過程內容亦提出相關規範;另訂有「西門町行人徒步區暨西門紅樓廣場街頭藝人展演許可憑證」,由管理單位西門紅樓按日核發,以利主管機關、公共空間管理人及警察等相關人員查驗(詳附件一)。連絡登記請洽:「西門紅樓」電話:(02)2311-9380分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