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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和平籃球館主場地113、114年度公益檔期及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表演廳113、114年度專用檔期開放申請

一、依臺北市政府公益檔期審議注意事項(附件1)及本府113年2月20日「臺北市政府公益檔期審議委員會113年度第1次審議會議」決議辦理。


二、臺北和平籃球館主場地(可容納約5,000~7,000人)公益檔期及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表演廳(可容納約5,000人)專用檔期由府級任務編組「臺北市政府公益檔期審議委員會」統一審理,由本局辦理檔期收件及審議作業。


三、公益檔期申請資格須為本府機關主辦、共同主辦或合辦之活動;專用檔期申請資格限於本府各機關主辦流行音樂類及流行文化類活動。


四、本府自即日起開放旨揭公益檔期及專用檔期申請,收件時間至113年4月30日截止,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公益檔期申請:

1. 由本府主合辦機關函送申請案資料至本府文化局,並副知本府體育局及經營管理單位長佳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 臺北和平籃球館主場地113年度公益檔期額度尚餘10天(假日1天、平日9天),114年度公益檔期額度尚餘43天(假日14天、平日29天),惟須先向場館營運單位長佳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確認可租用檔期時間。
3. 申請書表:送件檢核表、申請案清單、機關自評表、場地租用申請表、活動企劃書,詳附件2–6。

(二)專用檔期申請:

1. 由主辦機關函送申請案資料至本府文化局;113年度專用檔期額度尚餘2檔,114年度專用檔期額度尚餘1檔,惟須先向臺北流行音樂中心確認可租用檔期時間。

2. 申請書表:申請表(附件7)及活動企劃書。

(三)同一機關提送同一場館2件以上申請案,活動日期彼此衝突者,應自行協調檔期,並依其重要性排序,提供委員會審議參酌。

五、有關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請詳場館官網:

(一)臺北和平籃球館:首頁/下載專區/申請表單(http://www.tpehpbasketball.com.tw/zh_TW/download/node/1536561942001)

(二)臺北流行音樂中心:首頁/場地租借/表演廳(https://tmc.taipei/hire/hire-h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