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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12年無形文化資產審議會第1次會議議程

一、本會開放議案相關人員列席旁聽,欲旁聽人員請於112年12月11日中午12時前向承辦科登記,承辦人章小姐,電子信箱:bt-991353s@gov.taipei;電話:02-27208889/1999轉3551;傳真號碼:02-2725-2676。。

二、欲陳述意見之人員:

  • 出席審議會現場發言:本審議會開放列席,請至市府大樓2樓N207旁聽室向工作人員登記發言。請依照各案預定議程時間提前20至30分鐘到達會議室,審議案唱名前停止登記。
  • 每人發言時間以3分鐘為限,並務必填寫意見表,以供作會議紀錄(每一審查各案請選派一位代表發言),為利會議時效,如屬同團體請推派代表發言,並請先行整併意見。
  • 以書面意見方式表達意見:請於112年12月11日中午12時前提供電子檔或傳真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承辦人章小姐,電子信箱:bt-991353s@gov.taipei;電話:02-27208889/1999轉3551;傳真號碼:02-2725-2676。

三、各與會出席者請確實遵守「臺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會旁聽要點」,尊重議程及會議秩序。

四、為落實推動無紙化環保政策及電子化政府的目標,本次會議提供台北通掃碼簽到,請於會前下載「台北通TaipeiPASS」APP,並完成會員註冊,如有問題可撥打服務專線02-27208889分機8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