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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民俗、口述歷史、傳統知識與實踐提報表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本局受理個人、團體提報具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民俗、口述歷史、傳統知識與實踐提報表之項目、內容及範圍。請提報人填具提報表後,提送本局辦理審查。相關業務請洽:電話:1999(02-27208889)分機3551、3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