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藝文表演空間修繕專案補助申請須知注意事項
1.受理收件時間自111年5月6日(五)起,至111年6月6日(一)止。
2.收件方式 :以線上或紙本申請方式送件(兩者擇一):
(1)線上申請: - 於本府市民服務大平台申請系統(以下稱市民服務大平台,網址:https://service.gov.taipei/)填寫相關資料並上傳申請書表及附件(影音資料附件若為光碟,請另行寄送至本局),於受理收件期間內(截止受理日晚上十一時五十九分前)成功上傳申請資料,不得因傳送延誤而提出異議。
- 申請者須取得案件編號,始完成送件申請程序,不得以系統操作失敗提出異議,請儘早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2)紙本送件:申請者應於收件期間,掛號寄送或專人送達本局,請將申請案裝入自備信封套,申請案表件及詳細計畫書 (除書函一份外,其餘皆一式二份),以單面印刷,依序排列並以迴紋針或燕尾夾固定之,請勿裝訂或以膠裝或環裝形式送件(以利送印及開會審查)。外封套請書明「申請藝響空間簡易修繕專案補助」並以下列方式交付: - 掛號郵寄(限郵遞):1102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收。於收件期間內掛號郵寄,以郵戳時間為憑,不得因假日郵遞延誤而提出異議。
- 專人送達(含快遞、便利商店快遞):於收件期間內之上班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送至1102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簽收。以本局收件時間為憑,不得因快遞或人員延誤而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