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辦理C類無形文化資產受理申請,檢附該要點及相關申請表件如下。 二、符合申請資格者,惠請於111年6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依計畫封面、計畫參考格式及相關文件簡易裝訂成冊(1式15份及電子檔光碟word檔格式1張)提送本局辦理初審,俟初審通過後移送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辦理複審。 三、本案本局聯絡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3541,電子信箱:bt-lienchu@mail.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