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辦理C類無形文化資產受理申請,檢附該要點及相關申請表件如下。
二、旨揭結果係暫核定,俟依審查委員意見修正計畫,須再送陳該局進行核定。惠請於113年2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函送修正計畫書、修正計畫對照表各1式2份提送至本局,併同步提供上述資料電子檔(word檔與pdf檔格式各1式,逕傳至bt-lienchu@gov.taipei信箱收)俾利本局後續函送文資局核定。
三、本案本局聯絡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3541,電子信箱:bt-lienchu@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