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113年度補助「臺北市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申請案,於112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間公開受理,以郵戳為憑,共計收件14案(含傳統表演藝術類9案、傳統工藝類2案、民俗類2案及文化資產技術保存者1案)。併於113年1月4日經由「臺北市無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進行補助審查會議,審查結果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