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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文化局理112年度下半年「金門縣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歡迎本市演藝團隊申請。

  • 上版日期:112-03-06

一、本案受理112年度辦理之表演藝術活動,收件時間自1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歡迎有興趣之演藝團隊踴躍參加。


二、另因演出地點金門縣文化局演藝廳整修,無法提供表演藝術演出活動,本下半年度(7-11月)徵件計畫,請申請者考量團隊之演出型態,並自行尋找(協洽)適合演出地點(舞台)後,再提案申請;另本次徵計畫,以戶外演出或學校推廣活動(演出)型態為首要考量。


三、團隊請填妥計畫申請表格以及計畫書後,電子檔逕寄信箱apamen@mail.kinmen.gov.tw,並電洽082-323169轉321楊先生確認。


四、演出活動於金門縣辦理為原則,通過審查者安排於112年7月至11月份演出。


五、相關書表格式可至金門縣文化局/便民服務/檔案下載/藝文推廣科項下下載繕打,下載網址:https://cabkc.kinmen.gov.tw/。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申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