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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文化局辦理110年度下半年度(7月-12月)「金門縣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歡迎立案演藝團隊踴躍送件,收件時間自110年3月01日至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 上版日期:110-02-24

一、依據「金門縣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本案受理110年度下半年度(7月-12月)辦理之表演藝術活動,收件時間自110年3月01日至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團隊請填妥計畫申請表格以及計畫書後,逕寄信箱rmp4m6780915@mail.kinmen.gov.tw,並電洽082-323169轉333劉先生確認。
三、演出活動於本縣辦理為原則,相關書表格式可至金門縣文化局/便民服務/檔案下載/藝文推廣科項下下載繕打,下載網址:https://reurl.cc/xg7k75。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