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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辦理「藝起來尋美」美感體驗教育計畫相關訊息。

  • 上版日期:113-05-08

一、為鼓勵學校發展文化美感體驗課程,實施有效美感教學及涵養學生美感經驗,計畫說明如下:

(一)課程發展階段:

1、補助學校與藝文場館共同發展新課程,鼓勵前期參與學校持續修整課程,或發展不同學習階段之體驗課程;文化部補助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發展課程。

2、委由師資培育之大學(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擔任輔導角色,提供專業諮詢建議,課程經實施及修正後,上傳至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藝拍即合-課程體驗」。

(二)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

1、鼓勵學校申請運用發展階段之體驗課程,或轉化適合學生生活、學習經驗課程,並帶領學生至藝文場館參觀。

2、113年補助每校經費新臺幣6萬元為上限,並鼓勵學校參與具臺灣在地及傳統藝術元素之課程,另第1階段未達應參與校數之縣市,將於第2階段視情況請縣市政府協助媒合學校;整體參與學校目標校數為300校。

3、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網址:https://aew.moe.edu.tw/#/  洽詢電話:02-7736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