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文化局自113年2月1日起至2月29日止受理「113年下半年演藝活動申請」。
- 上版日期:113-01-11
一、依據彰化縣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一)場地:員林演藝廳表演廳、員林演藝廳小劇場及南北管音樂戲曲館表演廳。 (二)檔期:113年7月至12月(及114年1月至6月巡演之大型演出節目)。 三、收件日期:自113年2月1日起至113年2月29日止開放受理。 (一)線上申請:一律採線上申請(2月1日於員林演藝廳官網開放報名專區)。 (二)紙本資料:線上申請送出後,申請單位應於前述受理期間內檢送紙本演藝活動計畫書1份( A4直式橫書),可郵寄或親送至員林演藝廳服務台,以郵戳或彰化縣文化局收文登錄日期為憑,逾期或提前均不予受理(地址:510005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99號)。 四、活動申請要點請至至彰化縣文化局員林演藝廳網站 /公告資訊/演藝活動申請下載(https://reurl.cc/VLeK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