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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113年藝文表演實施計畫」自即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受理申請。

  • 上版日期:112-11-20

為拓展場域藝文新氣息,推動文化觀光,提高民眾藝文參與,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特提供表演場地,鼓勵國內表演藝術相關之學校社團及優秀藝文團體發揮創意,秀出精湛才藝,共同營造藝文氛圍。

一、旨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112年12月15日24時截止受理(以電子郵件寄件時間為準),詳見「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113年藝文表演實施計畫」。

二、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公告請見:https://www.cksmh.gov.tw/information_197_155767.html

三、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承辦人林小姐(02)2343-1100分機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