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交通局宣導「See & Be Seen 我看得見您 您看得見我」交通安全口號
- 上版日期:114-02-05
交通安全 人人有責:我看得見您 您看得見我 維護安全行走空間,臺北市政府提醒您,機車不騎騎樓人行道,若要進入可供停車之騎樓或人行道,需以牽行方式停放,行經路口應暫停讓行人先行,行人也應專心通過路口,共同建立友善有禮用路環境。
交通安全 人人有責:我看得見您 您看得見我 維護安全行走空間,臺北市政府提醒您,機車不騎騎樓人行道,若要進入可供停車之騎樓或人行道,需以牽行方式停放,行經路口應暫停讓行人先行,行人也應專心通過路口,共同建立友善有禮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