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檔期受理係依據「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使用作業要點」、「臺北市水源劇場長銷式節目扶植計畫」等規定受理申請暨審議旨揭檔期。
●本次同時受理長銷式節目及一般檔期使用申請,經審議若有剩餘檔期者,本局將另行公告申請時間,本次開放申請檔期如下:
(一)111年 3 月 1日(二)至4月10日(日)
(二)111年 4月26日 (二) 至7月3日(日)
●受理申請期間:至本(110)年4月6日(星期二),請有意申請者把握時間。
●中華郵政郵戳為憑,若為快遞、便利超商宅配等專人送案者須於申請期限日當天17:00前送達,逾期(時)者,本局不予受理,請有意申請者把握申請期限。
●請有意申請者逕行下載本次申請說明、申請表格、契約書範本等相關檔案,於申請期限內,提交申請函(公文)、申請書表,以及企畫書、影音附件等 (惟「契約書範本」僅供參閱,俟獲得檔期後再雙方議定,無須於申請時寄交)。
●申請者請於申請前親臨本劇場會勘,以瞭解本劇場各項設施是否符合演出規劃。 場地會勘事宜請洽水源劇場(02)2362-5221行政組(分機110邱小姐、分機112黃小姐、分機114余小姐)。
其他申請事宜請洽:臺北市話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分機3537臺北市文化局藝術發展科 楊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