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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辦理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後藝文振興計畫補助作業,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4日止受理申請。

  • 上版日期:109-11-16

一、文化部為促進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後國內藝文產業及藝文活動發展,爰依《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訂定「文化部辦理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後藝文振興計畫補助作業須知」。

二、本計畫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4日止受理申請,相關資訊請逕上文化部網站「文化藝術事業防疫及紓困振興專區」(https://www.moc.gov.tw/webarticle_11950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