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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觀傳局修正「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贊助機關(構)團體 辦理國際會議、展覽暨獎勵旅遊作業要點」

  • 上版日期:109-11-25

一、為鼓勵國際會議、展覽暨獎勵旅等活動( Meeting 、 Incentive 、 Conference 、 Exhibition ,以下簡稱 MICE活動)於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舉辦,以促進相關產業發展,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本作業要點適用於各級地方政府機關(構)、法人或組織於本市辦理之MICE 活動(如附件)。以109年11月4日北市觀發字第1093031641號令修正發布「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贊助機關(構)團體 辦理國際會議、展覽暨獎勵旅遊作業要點」,並自109年11月13日生效。

三、相關申請詳細訊息請至觀傳局官網法規查詢系統 查詢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