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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自本(110)年3月1日起自3月21日止,受理翌(111)年元月至6月份表演場地檔期申請,歡迎表演團隊踴躍送件。

  • 上版日期:110-03-09

一、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表演場地(演藝廳、實驗劇場),開放供國內藝文團體辦理文化藝術活動演出用途。
二、首批申請及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本(110)年3月21日止。
三、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因應科技的發展,並為增加場地租用申請便利性及簡化相關行政流程,建置「線上場地租用申請系統」,相關場地檔期申請,請至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官網 https://miaobeiac.org之「線上場地租用申請系統」,完成場地檔期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