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部文化資產學院」(以下簡稱文資學院)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所設立之虛擬式學院,以人才培育為宗旨,透過公私資源整合及經費補助機制,有系統推動與全國產、官、學、研、民攜手合作各項文資人才培育計畫;補助類型依培育人才個別屬性區分為不同群組,補助內涵並適時配合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政策進行調整。
二、文資學院補助對象包括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私立學術研究機關、專業團隊及民間團體。明(112)年規劃補助教學、研發及推廣計三大群組,相關重點摘要說明略下:
(一)教學群組:
1、每校以申請一案為原則,110、111年度已受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之多年期學程於112年度仍持續執行之學校,無需申請新案。
2、學程內每年度課程與文化資產議題相關者(一般基礎性或專業性等課程導入文資內涵或案例應用等亦可計入)須占當年度課程數70%以上。
(二)研發群組:每一計畫主持人僅能申請一案。
(三)推廣群組:補助類型為中小學生文資教育課程,主題須結合在地文化或文資特性並有課程產出;位申請時須附上擬合作中小學之合作意向同意書。
三、三大群組計畫徵件內容請逕自文化資產學院網站(https://coch.boch.gov.tw/)下載。
四、申請為線上作業並須另以公文函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線上作業截止日期為本(111)年11月2日,申請單位須於截止期限前,於文化資產學院網站填寫上傳申請計畫之相關內容與文件,並確認成功上傳後,另備函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提出正式申請(公文收件截止日為11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