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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檢送「政府機關(構)辦理或補助民間團體赴海外出席國際會議或從事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會籍名稱或參與地位之處理原則」

  • 上版日期:107-12-12

外交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利我國民間團體赴海外出席國際會議或從事國際交流活動遇國家及會籍名稱標示不當時,得以迅速因應,避免我國國家地位遭矮化或參與權益受損,特訂定本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