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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臺北市「藝文紓困三二一plus2 」方案 協助藝文團隊因應疫情(8月16日更新)

  • 發布日期:110-05-28

本局延續去年以「防疫確實、紓困及時、振興適時」的原則,今年推出【藝文紓困三二一plus2】方案,為了在疫情升溫當下,保持藝文工作者的創作能量,除延續109年「紓困三二一」多項行政放寬及減免租方案外,另外推出兩項紓困專案,Plus1為針對疫情下藝文團隊轉換以往表現形式、以數位串流或社群等方式調整之「因應疫情期間藝文專案補助計畫」、Plus2為「疫情時代下的公共藝術設置計畫」,在疫情下人們保持距離,鼓勵創作,透過具體的藝術作品展現出疫後時代的思維。
 
文化部於5月14日公布「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損失之事業補助」紓困計畫針對從事展映演類型相關業者及個人給予營運成本及票房補助,本局除配合市府最新頒布政策,針對藝文團體及所轄藝文場館依營運情形給予補助營運放寬、租金減免、娛樂稅免繳或減半延繳、房屋稅降稅或延繳等稅賦減免外,針對包括傳統戲曲、文學、社區文化、視覺藝術、舞蹈、影音藝術、傳統音樂、現代戲劇、無形文化資產等各類型藝文團隊及個人,推出「因應疫情期間藝文專案補助計畫」及「疫情時代下的公共藝術設置計畫」兩項計畫,鼓勵民間改採數位串流、市民或網路社群參與互動之新型態方式,維持「新常態」的文化生活。
 
Plus1「因應疫情期間藝文專案補助計畫」鼓勵藝文工作者及演藝團隊藉由突破現場演出的傳統框架,透過多元形式藝文相關計畫,以前瞻性及創新來突破疫情期間所帶來的巨大生活改變,如以數位串流、市民或網路社群參與互動之新型態方式,持續與觀眾交流互動,在疫情期間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維持參與藝文活動的熱情,並讓藝文工作者得以持續創作。本項補助計畫總金額1,024萬元,單一案件補助上限30萬元,受理期間自6月1日至7月15日,內容包括演出/映演、展覽、研習推廣、研習進修、研討會或其他之執行計畫或提案。

Plus2「疫情時代下的公共藝術設置計畫」以「#限時動態」作為設置主題,連結臺北市區內遭逢疫情「限制之時」,公共藝術如何突破空間基地及民眾參與方式的限制,以具前瞻性的「網絡互動之內容呈現」並結合非實體活動及虛擬體驗,建構突破傳統與物理侷限的「疫情時代x生活新常態」的跨域立體感官體驗,跳脫傳統公共藝術的操作形式,回應對於疫情時的空間議題,提供市民以不同的面向及途徑來反思當前的狀況,透過藝術行動帶領民眾以新的視角與城市互動。本項計畫總經費250萬元,將於6月15日至7月15日透過公開徵件,徵求設置提案計畫書。

除上述2plus計畫外,自109年延續協助藝文團隊之「紓困三二一」方案,包括「三放寬」-藝文補助放寬、營運彈性放寬、活動形式放寬;「二優惠減免」-門票收入優惠、規費減免;「一窗口」-行政協助單一窗口,將持續推動,並配合本府減免租政策,以協助藝文團隊度過難關。另因應文化部藝文紓困推動4.0計畫,本局也將持續協助民間申請所需行政證明。

本府今日公布包含「延稅」、「降稅」、「減租」、「免租」、「延租」、「優息」、「補貼」、「企業融資」及「勞工紓困」等9大短期紓困措施,並視疫情滾動式修正,相關訊息可至本府財政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措施主題專區」查詢(https://dof.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620DCB9F03451B25);有關本局相關補助計畫及方案相關資訊後續將於本局官方網站(https://culture.gov.taipei/)公布、文化部「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損失之事業補助」相關計畫可至文化部網站:https://www.moc.gov.tw/查詢。

如民眾不便於網路查詢本局紓困相關訊息,可使用電話或電子郵件詢問本局對應紓困措施業務窗口(業務窗口清單及聯絡方式詳列於網頁下方),本局將有專責窗口,討論您個案的需求及狀況協助申請。
 
「因應疫情期間藝文專案補助計畫」

項目 內容
計畫總額 1,024萬元
受理期間 自110年6月1日至110年7月15日
計畫辦理期間 自110年6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補助對象 設籍於臺北市之個人、立案於臺北市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立案地址於臺北市之全國性組織
審查內容 因應疫情提出多元形式藝文相關計畫,尤鼓勵透過數位串流、市民或網路社群參與互動之新型態方式呈現
每案補助上限 30萬元
聯絡窗口 賴玫怡 1999轉3525
bt-tmm129@mail.taipei.gov.tw
胡倚菱 1999轉3593
bt-eileen106@mail.taipei.gov.tw

公共藝術實驗計畫「#限時動態:疫情時代下的公共藝術設置計畫」
項目 內容
計畫總額 250萬元
受理期間 自110年6月15日至110年7月15日
徵件對象 本案設置理念講求前瞻性與創新思維,徵件對象以多元創作形式之藝術家和有興趣投件之藝術團隊,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17條第1款規定,採「公開徵選」方式辦理。
徵件內容 徵求在疫情時代的公共藝術策展計畫,包含表現方式、材質、藝術推廣與周邊住民參與方式等創意實驗計畫。
徵件經費 依提案計畫需求核撥,上限250萬元
(另入圍者均另提撥材料補助費)
聯絡窗口 徐華蔓 1999轉3613 
bt-kkxo@mail.taipei.gov.tw
 
「紓困三二一」方案
項目類別
配套方案具體內容
三放寬 藝文補助放寬
(一)獲本局藝文補助計畫之團體及個人,因疫情以致無法執行,前期已執行部分產生之費用依個案情形認列核定補助款,相關內容如下:
  1. 認列補助項目包括旅運費、場地費、文宣費、退費衍生手續費或其他本局認定之項目。
  2. 補助金額為已發生費用之全部或部分,以不超過原補助金額為原則。
  3. 由原受補助者臚列前期籌劃已產生之經費表及佐證資料,向本局提出申請,經本局審查後核定補助款,必要時得諮詢專家學者。
  4. 受補助者應於本局核定補助後一個月內,檢具原始憑證及相關資料至局辦理結案核銷事宜。
(二)110年第2期起藝文補助申請案核定後一律提前撥付補助款 70%(原為補助10萬元以上核定後撥付50%,計畫完成並結案後撥付50%;10萬元以下於計畫完成並結案後一次撥付)。因疫情致使計畫變更或縮減計畫規模,若非屬重大變更,原則上不予縮減補助款;且計畫得延期至111年3月31日前辦理,不受一次變更之限制。

(三)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補助,提前撥付第一期款70%(原契約為先撥付50%,結案後撥付50%),計畫得延期辦理,延後辦理日期待確認後再行函知本局即可。因疫情致使計畫變更或縮減規模,若非屬重大變更,原則上不予縮減補助款,並從寬、加速辦理結案核銷及撥款事宜。

(四)110年度表演藝術專案補助計畫,獲長銷式補助者,調整分期撥款百分比,第一期款由50%調整為70%,以利團隊運作。

(五)本局電影輔導金製作繳交期限受疫情影響導致無法順利完成計畫者,得延長補助案契約執行期限。
營運彈性放寬 (一)本局所屬各藝文館所(含自營及委外)就開閉館時間、人力調整給予彈性,委營館所回饋金亦可緩繳。

(二)於本府紓困措施施行期間,本市藝文業者有繳稅困難者可申請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娛樂稅及印花稅延期繳納(營業額受疫情影響達15%或申請中央紓困補助者可延繳12個月或分36期繳納,如110年6月底前經核准延繳或分期繳納案件,可就尚未繳納稅額再次申請延繳或分期);如因受疫情影響致營業規模縮減者,可申請核實調降稅額(房屋稅因停業可降至2%、娛樂稅減半徵收延長至111年6月30日,因停業可免徵)。
活動形式放寬 (一)本局主辦之活動以延期舉辦或轉換其他方式為優先,盡量避免取消活動造成廠商損失,並鼓勵表演團隊評估無觀眾之演出方式(如錄影或直播演出)等彈性放寬表演或活動形式。

(二)因疫情影響取消演出之團隊,協助協調後續檔期增加邀演,由本局辦理各項藝文活動優先採納復演。本市演出場地如水源劇場、城市舞臺、親子劇場、大稻埕戲苑、文山劇場、中山堂、西門紅樓二樓劇場等,倘藝文團隊因疫情因素影響,可於演出前60個日曆天內提出調整檔期或取消演出,如演出取消則退還繳交費用。
 
二優惠減免 優惠措施 依本府發佈振興措施,於疫情緩和後,訂定場館進場、展覽等門票優惠,鼓勵民眾參加、遊逛。
減免措施 推出市有房地使用或涉規費法等相關減免措施,以緩和藝文工作者或承租者負擔,承租本局所轄市有房地產營業用者及本市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已簽約之OT、BOT、ROT案件或設定地上權者,110年5月至7月減免租金及權利金75%、110年8月至10月減免租金及權利金50%(依據本府紓困政策可減收之權利金不含開發及營運權利金);停業者按停業日數得申請免租;若營業額受疫情影響達15%者或受中央各部會核准紓困補助者,得申請延繳租金12個月(若109年已核准延後繳納租金且尚未繳納者,並得申請再延後繳納6個月,但不得超過租賃契約期間):
  1. 市有房地含本局新文化運動館、美術館等公有房地行政契約部分及委營空間如老房子、藝響空間、中山堂堡壘廳、當代館餐飲空間等。
  2. 台北偶戲館、藝術村計費場地、臺北試演場、臺北流行音樂中心。
  3. 松山文創園區文創商業空間(風格店家AB區、台灣設計館、設計點、西向製菸工廠三家品牌、遇場、聚珍台灣、琉璃、黃翊工作室及小賣所2號店) 及有點市等場地。
  4. 西門紅樓暨電影主題公園全區、16工房進駐店家13家、河岸留言音樂展演中心、費映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剝皮寮歷史街區西側進駐單位。
  5. 本市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已簽約之OT、ROT案件經本市公告關閉或停業,得申請按公告停業日數延長契約期間。
一窗口 行政協助單一
窗口
藝文團隊或產業向文化部申請紓困補助,本局協助開立人員薪資與酬勞、場地及設備租金、行政費用等相關證明,並提供諮詢單一窗口。
 
本局對應紓困措施業務窗口
業務項目 承辦單位 聯絡人/電話
藝文補助 文創發展科 賴玫怡 1999轉3525
bt-tmm129@mail.taipei.gov.tw
胡倚菱1999轉3593
bt-eileen106@mail.taipei.gov.tw
文創產業扶植 陳君怡1999轉3603
bt-junyi@mail.taipei.gov.tw
江孟芳1999轉3520
bt-rjiang@mail.taipei.gov.tw
設計推廣補助 彭思雯1999轉3655
bt-szuwen@mail.taipei.gov.tw
蘇意茹1999轉3622
bt-suyiru@mail.taipei.gov.tw
有形文化資產保存 文化資產科 姚丹鳳1999轉3633
bt_danfeng@mail.taipei.gov.tw
林珈安1999轉3634
bt-momo513@mail.taipei.gov.tw
老房子文化運動營運 鄒雅如1999轉3646
bt-tyj51@mail.taipei.gov.tw
黃國琴1999轉3646
ce-252@mail.taipei.gov.tw
演藝團體輔導 藝術發展科 郭于瑄1999轉3552
bt-yuhsuan@mail.taipei.gov.tw
簡孜宸1999轉3550
bt-zichen@mail.taipei.gov.tw
電影製作補助 王博律1999轉3551
bt-rosawang@mail.taipei.gov.tw
許元齡1999轉3547
bt-tobeyuan@mail.taipei.gov.tw
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 李蓮珠1999轉3541
bt-lienchu@mail.taipei.gov.tw
許元齡1999轉3547
bt-tobeyuan@mail.taipei.gov.tw
藝響空間 黃雅雯1999轉3548
bt-0508@mail.taipei.gov.tw
林忠憲1999轉3545
bt-ch.lin@mail.taipei.gov.tw
水源劇場 楊明綺1999轉3537
bt_miki_yang@mail.taipei.gov.tw
林忠憲1999轉3545
bt-ch.lin@mail.taipei.gov.tw
文化場館 文化資源科 謝佳佑1999轉3567
bt-lana06240@mail.taipei.gov.tw
李咏萱1999轉3650
bt-shiuan1122@mail.taipei.gov.tw
公共藝術 徐華蔓1999轉3613
bt-kkxo@mail.taipei.gov.tw
江彩禎1999轉3569
bt-20319@mail.taipei.gov.tw
流行音樂相關業務 文創發展科 連婕1999轉3626
bt-volcano@mail.taipei.gov.tw
蘇鈺娟1999轉3626
bt-ycsu@mail.taipei.gov.tw
藝文推廣處相關業務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李寶玲(02)25775931轉350(110/6/16前)
tm-bowling@mail.taipei.gov.tw
林俐君(02)25775931轉320
tm-legendlin@mail.taipei.gov.tw
中山堂相關業務 臺北市中山堂管理所 許詩茜(02)23813137轉101
ce-293@mail.taipei.gov.tw
美術館相關業務 臺北市立美術館 陶曉嬋(02)25957656轉515
jinmisao@tfam.gov.tw
文基會相關申請及補助業務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陳冠羽(02)25289580轉137
megan@taipeiculture.org
臺北流行音樂中心相關業務 臺北流行音樂中心 蔡詠雯(02)27886620轉 8316
nana.tsai@tmc.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