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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10-2期藝響空間-新北投71園區」進駐申請

一、  本次開放申請空間:臺北市北投區開明街71號(新北投71園區)/B402辦公室/
40.02平方公尺(約12坪)
二、申請時間:自上網公告日~110年10月22日(五)止
三、會勘時間:110年10月7日(四)下午2:00-3:00
※疫情期間,現勘採預約制,請最遲於會勘前1日18點前,以電話向園區管理中心預約登記
02-2892-6952。
四、 申請資格及方式:
  (一)依法設立並經中央或地方機關立案,從事藝術創作之我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可單獨申請或組成聯合團隊共同申請(例如:結合其他藝文團體、個人藝術家、創作著)。
  (二)年滿二十歲以上,從事藝術創作之我國國民,需與符合前項資格之立案團體組成聯合團隊共同申請,無法單獨申請。
五、交件方式:
  (一)申請資料請依序排列,正本一式2份,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或膠裝、環裝),外封套請註明「110-2期藝響空間-新北投71園區申請案」。
  (二)於110年10月22日(五)截止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11008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文化局秘書室總收發文。
   配合市府防疫措施,專人送達地點為市政大樓1樓東區文化局臨時服務台,專人送達收件時間(含宅配、快遞等)為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上午9:00~12:00至下午1:30~5:00點),以本局收件時間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申請表格及申請說明請下載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