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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111-2期藝響空間使用申請


一、本次開放申請空間
 (一).北投區開明街71號(新北投71園區A203)
 (二).北投區開明街71號(新北投71園區A204)
 (三).北投區開明街71號(新北投71園區B401)
 (四).中山區遼寧街185巷7弄3號4樓

二、空間使用用途
作為藝文團隊、藝文創作者辦公、排練、創作…等用途使用,或其他經本局核准藝文相關之使用。

三、使用期間
契約以3年為1期,得申請續約,至多2次,合計使用年限最長為9年。
藝響空間以育成團隊為概念,如使用達 9 年、期滿後不得再申請同一空間。
★「中山區遼寧街185巷7弄3號4樓」房地,因本府刻正評估開發利用,可使用期限未定,如有開發計畫,將提早終止契約。

四、申請時間
自上網公告日~111年8月15日(一)止
會勘時間:111年7月28日(四) 上午11:00-12:00                            
                 111年8月1日(一)上午11:00-12:00
※疫情期間,現勘採預約制,請最遲於會勘前1日18:00前,以電話預約登記 02-2720-8889(或1999市民熱線)轉分機3540黃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