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常態第2期藝文補助通過351件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公告112年度常態第2期藝文補助結果,本期共受理申請件數為716件,通過初審排入複審會議為699件,獲補助件數為351件,平均獲補助比率為50%,補助總金額為新臺幣2,131萬6,000元。本期進入複審會件數以音樂類(183件)最多,其次依序是視覺藝術類(112件)、社區文化類(98件)等。本期首次向本局提出申請件數為161件,其中48件獲補助,獲補助比率為30%。
本局常態藝文補助每年受理二期,補助對象分專業藝文、社區文化、弱勢團體及其他少數族群等三大類;申請類別除音樂、戲劇、舞蹈、視覺藝術等專業藝文類別外,並包含傳統音樂、傳統戲曲、無形文化資產等傳統藝術類別,以鼓勵傳統藝術之推廣及保存。社區文化類補助旨在活絡社區藝文發展,增進民眾參與;弱勢團體及其他少數族群類則旨在蓄積、展現弱勢團體之藝文能量,增進自我培力。藉由以上多元的補助機制,具體落實多元文化藝術、文化權平等,並提昇市民之生活文化品質。
本局113年度第1期藝文補助預計於11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受理申請(仍以本局網站公告為準),受理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活動;相關申請補助訊息請上網查詢(網址:https://culture.gov.taipei/),或撥打本局服務專線:1999(外縣巿02-2720-8889)分機3525、3527、3601、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