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為為活絡本市藝文團體演出、排練、展示等展演空間之發展,以促進藝文環境之多元特色,乃依據「臺北市藝文補助暨獎勵自治條例」辦理藝文空間修繕補助。
申請時間:受理申請時間以本局網站公告時間為準。
補助項目:改善藝文展演空間之噪音、消防、公共安全等設施所需之修繕費、材料購置費及設施規劃費、簽證費等,不包含購買設備。
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3593
線上申請連結:市民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