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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劇場配合文化部「推動表演藝術青年席位振興方案」,鼓勵青年參與藝文展演活動,業經文化部核定票價補貼經費。


本案依據文化部113年4月24日文藝字第1133010737號函及核定經費據以辦理,經核予補貼票價單位之經費採一次性撥款,請受補貼單位於演出結束7日內(倘於核定補貼經費前執行完畢者,於文到後7日內)提送受補貼計畫之成果報告書、領據、受補貼售票(結算)經費佐證文件等資料至本府文化局,經該局審核同意後,予以撥款。


為鼓勵各參與單位增加青年席位數,相關單位可酌予增加席位數,如於開演前10日未售出之青年席位亦得轉一般席位販售之彈性機制,敬請參與單位至遲於須開演10日前書面向本府文化局提出申請,俾於文化部核定經費額度內辦理,且以一次為限。


若有相關問題可洽詢水源劇場行政組(02-2362-5221,轉110、112、114)或本局水源劇場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