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臺北戲劇獎,114年11月1日起受理報名
第三屆臺北戲劇獎受理「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於臺北市公有房地劇場演出且正式售票至少三場次之節目」,詳細報名資格請參閱附件報名簡章。
報名採線上報名,分兩期、三階段填報:
【報名時間】分兩期
- 第一期:114年11月1日(六)至11月30日(日),受理115年全年度演出之售票節目。
- 第二期:115年5月20日(三)至6月10日(三),受理1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演出之售票節目。
【報名流程】 三階段填報
■ 第一階段「製作計畫資訊」
報名時間內填寫報名之演出作品,含主要演職員名單、演出及聯絡資訊。於報名期間至線上系統完成取得報名資格,逾期不受理。
■ 第二階段「確認製作計畫及報名獎項」
最遲須於首演日前兩個月至系統,勾選報名之獎項,並可再次確認/更新第一階段填報製作計畫的資訊。
■ 第三階段「上傳演出影片及相關資料」
演出結束後一個月內於系統上傳演出單機錄製未剪輯後製影片、劇照及各獎項須提供之相關檔案與文件。
「紙本繳交」
完成第三階段後,請至系統下載報名表,連同切結書、授權同意書、個人身分資格資料以A4紙張列印並用印,寄至臺北戲劇獎工作小組。 待工作小組確認所有線上報名文件、影片檔案及紙本文件皆完整無誤後,方視為完成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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